您现在的位置: 乖兔子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小学工作计划总结学校规章制度教师资格条例 -- 正文

教师资格条例

[04-04 00:41:00]   来源:http://www.guaituzi.com  学校规章制度   阅读:58428

概要: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一页 [1] [2]

教师资格条例,http://www.guaituzi.com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标签:学校规章制度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总结 - 小学工作计划总结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写作 | 作文指导 | 课件试题教案 | 中小学 | 小升初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Copyright 乖兔子 All Right Reserved.
1 2 3 4